知行书院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3 09:03


知行书院全体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体学生中树立优秀学生标兵,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现启动第二十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一)院系推荐

知行书院在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参评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2),经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推荐意见后,附个人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有意向参与院系推荐的同学,请于10月16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知行书院(京华苑4栋一楼)123办公室林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十佳大学生申报”发送至邮箱:zxsy@b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生自荐

学生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见附件3),经10名以上同学复议后,附个人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自荐材料请于10月16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知行书院(京华苑4栋一楼)123办公室林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十佳大学生申报”发送至邮箱:zxsy@b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

校学生会、珠海校区学生会分别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2名(北京校区产生10名,珠海校区产生2名),连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参加复评。

(二)复评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院、教育基金会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复评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听取陈述、现场答辩、评议讨论等环节,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正式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开展宣传展示。

(三)终评

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进行综合评定,现场公布获奖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0756-3683603

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

北京师范大学知行书院

2026年10月13日